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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层组织建设亟待加强
发布时间:2017-11-10     信息来源:苏仙区政协       作者: 李明雄      字体:       (双击滚屏)

市政协委员、苏仙区政协主席 李明雄反映:近年来,我市农村道路交通发展迅速目前,农村道路占全市公路通车里程的75.1%,农村驾驶人占全市机动车驾驶人的62.2%,农村机动车保有量占全市的60.4%。在农村道路交通发展的同时,道路交通安全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据交管部门统计,2016年发生在我市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占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61%57%66%,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相继下发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明确要求构建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层组织为重点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特别是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661号),进一步明确要求建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即乡(镇、涉农街道)交管站及村(涉农社区)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乡(镇、涉农街道)专职交通管理员和村(涉农社区)交通安全协管员。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的要求,我市各级各部门积极推进两站两员建设,截止2016年底,全市建立乡镇交通管理服务站143个,村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1754个,配备乡镇专(兼)职交通管理员216人,村(组)交通安全劝导员7203人。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层组织建设仍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两站两员机制不完善,管理缺位的问题突出大部分只挂了牌子,人员、经费、管理制度等难以到位,许多地方出现了无人管事、无钱办事、无章可依、无效可言的四无状况。特别是经过几轮的撤乡并镇和村组合并后,两站两员原有机制大多被打乱,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造成了不利的影响。201612月,公安部来郴督导冬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情况,在抽查我市部分乡(镇)和村(组)后指出:均未看到劝导站或劝导员,许多村民对交通安全劝导工作不知晓,两站两员建设亟待加强。由此可见,我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层组织建设已不适应形势的发展要求。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范畴,切实加强两站两员建设,在全市尽快实现两站两员全覆盖。

2.加强经费保障,各县市区要将两站两员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正常运行。安监、交通运输、农机、教育、财政、宣传、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抓好工作落实,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合力。

3.加强督促检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对各县市区两站两员建设开展专项督查,建议对县市区年终绩效考核中道路交通安全分值由0.5分提高至1分,以增加对县市区两站两员建设的考核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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