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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小型儿童游乐设施存在“三大问题”需引起重视
发布时间:2017-08-17     信息来源:市政协办       作者:      字体:       (双击滚屏)

市政协委员、民建郴州市筹委北湖区支部委员、北湖区食药局局长朱湘艳反映:近年来,小型儿童游乐设施在大街小巷遍地开花,具有游玩方便且便宜的特点,倍受家长和孩子青睐。小型游乐场大部分属于地摊式经营,游乐设施安全性能难以保证,且运营尚处在质监、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之外,成为“监管盲区”,亟待加强管理。

一、设施和管理存隐患。一是设施质量不达标。当前儿童游乐设施并无统一标准,对原材料品质、安全防护措施、维护保养等均无硬性要求,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一些小型儿童游乐设施品牌隐秘、厂家不详,不少设备甚至是“二手货”,使用安全难以保障。二是检查维修不经常。小型游乐场所管理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淡薄,设施养护维修滞后,没有实行定期检修,设备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三是人员配备不合理。游乐园一般应配备两到三名专业工作人员,以保证乐园安全运行,但部分小型游乐设施业主为了减少成本,往往只有一个人进行场外收费,并无人员负责对场内儿童的看管。四是设施使用不规范。小型游乐场大多不限制人数,这对于没有自控力的孩子来说非常危险。一些应该有年龄限制的游乐设施上,玩耍的孩子年纪大小不一,人为加大了危险系数。近几年来小型儿童娱乐场所安全事故屡有发生,如2016年10月14日,上海宝山炮台湿地公园内,名为“勇攀珠峰”勇敢者游戏项目由于设施的部分发生松脱掉落,11名在该设施上的学生掉落受伤;2016年4月2日,保定一游乐设施被风吹倒,五名儿童受伤 ;2017年2月3日14时20分左右,重庆丰都县朝华公园内一游乐项目“遨游太空”,因为安全带断裂,导致一名13岁的少女坠亡;2017年2月4日,济南一5岁男孩在玩“泡泡龙”时,被卷入游乐设施内,导致肺部出血,肋骨断裂,至今仍在医院治疗,未脱离生命危险。

二、卫生消毒状况堪忧。一是清洁消毒不及时。小型游乐设施的消毒、清洗和卫生规范,一般都是经营者自己说了算,大多数游乐场所和设施未做到定期清洗和消毒,甚至存在长期不清扫、不消毒现象,容易造成病菌滋生,导致儿童疾病传染,甚至引发儿童流行性疾病的暴发。二是通风换气不经常。部分室内游乐场所通风设施不完善,通风换气不经常,空气混浊。特别是有商场和餐饮机构的儿童乐园中多数玩具材质为橡胶,容易沾染细菌和灰尘,增加儿童皮肤病和呼吸道疾病传染的机会。调查发现,小型儿童游乐设施卫生问题容易造成手足口病、腹泻以及呼吸系统疾病、皮肤病、红眼病病菌的传播。

三、监管部门缺位严重。一是管理范围缺位。当前,我市质监部门只对大型游乐设备进行监管,而运行线速度小于2米/秒,或者运行高度距地面低于2米的小型游乐设施则不在监管范围。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则只对营利性的娱乐场所有监管职责,街头的游乐设施也不属于文化部门监管。城管部门只对街头游乐设施是否占用公共空间、是否扰民和污染环境进行监管,对其设备质量和运营安全同样不具有监管权。二是管理制度缺位。我国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设定的7大类28小类公共场所,都未将儿童游乐场所卫生状况纳入监管范围,没有制定强制性的卫生标准。小型游乐园的设施,既不属于质监部门严密监管的“特种设备”,也不属于必须获得职能部门许可的经营项目,准入门槛低,在安全方面也没有严格标准,存在相应的监管“盲区”。

为此,特建议:

一是加大监管力度。将小型儿童游乐设施纳入质监部门监管范围,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二是完善相关法规。地方政府可以出台专门规范儿童游乐场所卫生状况的地方性法规,以弥补儿童乐园卫生监管的空白。三是规范生产经营。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商业儿童游乐场的监管,把有关设施的生产纳入大型游乐设施类别设置生产门槛,对设施材料品质、安全防护措施、维护保养等进行规范,保障少年儿童的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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