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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市政协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5     信息来源:市政协提案委       作者:      字体:       (双击滚屏)


郴协办发〔20189


政协郴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8年市政协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

   

 

市直有关单位:

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以来,共收到委员提案422件,经审查,共立案360件。根据《政协郴州市委员会提案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经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初选,市政协主席会议审定,确定2018年市政协重点提案10件。为切实做好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办理责任健全和完善市级党政领导领办重点提案,市政协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机制,发挥重点提案办理示范效应。承办单位要在认真办理好每件提案的基础上,突出抓好重点提案办理工作。要切实加强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办理责任,努力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重点提案办理取得实效。

二、完善办理机制。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郴协办发〔20101号)要求,完善提案办理机制。要制定重点提案办理方案,建立办理台账,对涉及多个单位承办的重点提案,主、协办单位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办理工作。重点提案主办单位要主动、及时将办理方案和办理进度向市党政分管领导及市政协领衔督办领导汇报,提案办理答复前要事先征求市政协领衔督办领导及督办牵头单位的意见,并呈报市党政分管领导审定,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

三、加强办理协商。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办法》《湖南省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办法》,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协商意识,将与提案人的面商沟通作为提案办理的必经环节,通过多种形式的协商,努力形成提案办理共识。

四、提高办理质量。要把提高办理质量摆在提案办理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各承办单位要加强对提案所涉及问题的调查研究,增强提案办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办理过程中,对有条件解决的,要尽快落实;已列入计划解决的,要抓紧实施;对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解决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取得提案人的理解与支持。

 

附件:2018年市政协重点提案名单

 

政协郴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8420


附件

2018年市政协重点提案名单(10件)

序号

提案编号

类别

提案标题

提案人

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领衔督办领导

牵头

办委室

1

259

文化建设

关于聚焦公平和质量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建议

民进郴州市委

市教育局

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李  评

杨赛保

办公室

研究室

2

291

文化建设

关于尽快启动陈家大屋周边环境改造的建议

农工党郴州市委

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

市房产管理局、苏仙区政府

曹建平

学习

文史委

3

230

社会建设

关于加强慢性病防控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建议

医卫、文化艺术、新闻、体育活动小组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王  东

文教

卫体委

4

258

经济建设

关于发展“三品一标”着力铸造郴州农业品牌的建议

市政协经科委

市农委

(市农办)

市财政局、市工商局、

市畜牧兽医水产局

陈方敏

经科委

5

224

社会建设

关于建立郴州市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的建议

李莉萍

市人社局

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李雪莲

法制群团

外事联谊委

6

213

生态文明

建设

关于保护西城区生态环境打造城郊型森林公园的建议

九三学社郴州市委

市林业局

市城乡规划局

潘执坤

提案委

7

196

经济建设

关于规划碳酸钙千亿产业集群打造郴州经济新的增长极的建议

市政协文教卫体委

市经信委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谢考峰

提案委

8

241

生态文明

建设

关于推进郴江河中游治理开发构建城区东南方向山水主轴建议

苏仙活动小组

市水利局

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

徐本华

人资环委

9

240

社会建设

关于解决商品房遗留问题有序推进“人本郴州”建设的建议

致公党

市房产管理局

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窦志杰

人资环委

10

219

经济建设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我市非公经济发展的建议

市工商联

市发改委

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处、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民宗局、市政府金融办)

吴光辉

经科委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督查室。

政协郴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84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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