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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165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市农村医疗队伍建设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6-12-27     信息来源:提案委       作者:      字体:       (双击滚屏)

关于加强我市农村医疗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聘用制度不完善。近几年,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数量逐年增加,但在人才聘用制度设计上,岗位设置比例控制严格,中高级岗位数量相当有限,很多基层医院出现“高职低聘”现象,严重影响了高技术人才的工作积极性。

(四)准入门槛过高。乡村医生要具备执业助理或以上职称才能执业,很多乡村医生考不上执业助理医师,不能合法从事乡村医疗工作。而年轻且有资质的医务人员因村卫生室条件差、待遇低、发展前景无望等因素,不愿在村卫生室工作。导致目前乡村医生结构不合理,人员老化严重,后继乏人,全市村医40岁以下占比不足20%。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医疗单位的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强化竞聘上岗和聘后管理,坚持多劳多得、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推进绩效工资和岗位聘用制度改革,提高基层医生开展医疗工作的积极性。增加基层职称聘任职数,对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聘上给予政策倾斜。

(三)改革乡镇卫生人才招录办法。对乡镇医院人员的招录,建议根据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实际情况,在招录时间、专业学历、年龄限制等的安排上给予各县市区一定的自主权,让基层医疗单位能招得到人、招到有用的人,解决人员急缺问题。

(五)降低乡村医生准入门槛,力争消灭卫生室空白村。落实好农村医生免费培训计划,为偏远贫困地区定向培养技术人才。鼓励有资质或退休医务人员到乡村从事医疗工作,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鼓励新毕业的医学院学生经过正规培训后到农村从事医疗工作,并在生活补贴、技术培训、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偏远地区的乡村医生给予政策优惠,鼓励本土医疗人才回村办卫生室,力争3—5年内消灭卫生室空白村。

郴人社提复〔2016〕1号(A类)

关于对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

第165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郴州市委: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农村医疗队伍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关于基层职称聘任职数,郴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都是依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厅印发的(湘人社发〔2011〕86号)《关于印发湖南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对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卫人发〔2000〕462号文件第四条规定:“临床医学专业初、中级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全国实行统一考试后,各地、各部门不再进行相应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湘卫人发〔2016〕9号文件精神,我省农村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各科目成绩在当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的基础上减低5分。因此职称评聘都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进行的。

二、完善政策,科学引进专业技术人才

2016年3月28日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中共郴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文件中明确要求:按“行业管理、分级实施”原则确定公开招聘实施主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采用“方案报备、自行组织”的方式按行业、分层级由市、县两级作为实施主体组织实施,县市区教育类、医疗卫生专业技术类岗位公开招聘方案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分别由县市区教育局、卫生计生局组织实施,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因此需要卫生型人才是由卫生部门组织实施招聘的。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因此,您们提出的临聘人员从事临床技术岗位10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聘用为正式职工,目前有政策障碍。

关于“落实好农村医生免费培训计划,鼓励有资质或退休的医生从事乡村医疗工作并给予一定的奖励,鼓励大学生从事农村医疗工作,并给予生活补贴,对偏远地区乡村医生给予优惠政策。”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农村医疗卫生工作,进一步加大了对各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项目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补偿、人才培训等方面的投入力度,有力促进了我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市财政也非常重视基层卫生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在加强农村医疗队伍建设方面,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一直有力保障了各项优惠政策执行。2015年市财政安排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经费、乡村医生劳务补助经费50万,2016年增加安排乡村医生培训经费40万元,有力支持我市农村医疗队伍的建设。

今后财政局将根据财力及事业发展情况,逐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推动我市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

三、改革乡镇卫生人才招录办法

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中共郴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郴州市财政局、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郴组〔2014〕36号)文件第三条、第四条对报考年龄和报考学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报考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以放宽到40周岁;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根据招聘岗位设置报考最低学历要求(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以及2015年8月31日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郴组〔2015〕42号)文件也明确提出了县市区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公开招聘批次、规模及招聘时间。因此2016年的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都是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实施的。今后国家如有相关新政策出台,我们将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对口支援制度

实施二级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工作,10所县级医院派出23名专家或者高年资骨干医师,对10所乡镇卫生院在外科、内科、妇产、中医、护理、检验等学科开展帮扶支援。通过手把手的传授,乡镇卫生院业务技术人员素质能力大幅度提高。通过引进新技术、新项目,乡镇卫生院业务范围进一步拓展。同时也让农村群众在当地乡镇卫生院或通过巡回医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专家提供的医疗服务,受到群众好评。2015年,支援队员接诊患者4658人次,手术15台次。开展巡回医疗13次,服务农村群众1528人次。

五、加强业务人员培训。

积极争取培训项目资金,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加强了农村卫技人员培训。组织乡镇卫生院业务技术人员到市医学考试培训中心集中培训学习农村基层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诊疗以及新医改等方面的知识,并到综合实力及教研水平较强医院、疾控及妇幼机构培训基地见习、查房、病例讨论和技术观摩等实践。通过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增强了基层卫生技术人员防病治病技术能力。对全市乡村医生采取IPTV新型视频远程教学模式进行培训,简便易行,解决了乡村医生的工学矛盾,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取得了明显的培训效果。2015年,免费培训乡镇卫生院长、内儿科骨干等业务技术人员494人次,开展乡村医生新型远程视频教学免费培训3313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卫技人员业务素质和水平。 同时,启动实施农村订单免费培养医学生项目,有115名预录考生签订免费培养协议,毕业后分配到协议县市区乡镇卫生院工作,按政策落实编制待遇。

完善绩效工资分配。2012年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基本到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绩效工资,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水平基准线在3倍以内。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均不低于60%,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乡镇卫生院实行100%奖励性绩效工资。并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负责人的考核与奖惩,根据考核结果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

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1、强化乡村医生学历教育。为了提高乡村医生学历水平,解决部分在岗乡村医生无中等专科以上医学学历问题,对在村卫生室从事临床医疗卫生技术岗位工作、但没有取得全日制医学中专学历的在岗人员,进行两年制的医学中专学历以上教育。我市597名乡村医生在湘南学院参加了两年的在职学历教育,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资格。2、开展本土化人才培养。为解决村卫生室“空白村”及乡村医生年龄老化问题,2015年,我市选送103名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年龄30岁以下,志愿留在本地村卫生室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青年到湘潭职业技术学院培养三年,毕业通过全省考试考核合格后回本村卫生室从事乡村医生工作。

衷心感谢您的建议,我们将围绕您反映的问题,继续探索解决的办法,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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