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政协关于“优化非公经济发展法治环境”调研监督工作方案
一、实施背景
根据《省政协2017年协商与监督工作计划》(湘办发〔2017〕3号)安排,省政协今年将开展“优化非公经济发展法治环境”重点调研和监督工作。日前,省政协已组建由省纪委、省委统战部、省司法厅、省工商联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与的5个调研监督工作组,其中,由省政协副主席袁新华、社法委主任李微带队的第4调研监督工作组,将于3月底来郴开展调研监督。本次调研监督工作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监督为主,着力发现问题、揭露问题,通过政协民主监督、纪委执纪监督和媒体舆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真实深入反映情况,推动有关问题解决。根据省政协工作会议安排,经市委主要领导指示,市政协将先期在全市开展非公经济法治环境的调研和监督。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二、调研和监督内容
(一)依法行政方面
1.在市场准入上破除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情况;
2.推行政务公开,杜绝暗箱操作情况;
3.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高效受理和办结企业投诉,惩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索拿卡要”等行为,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严格追责等情况;
4.对招投标各个环节和各方主体的监管,查处违法违规案例情况;
5.政府守信践诺情况,主要包括:招商引资过程中合同履行,政策的兑现,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等方面;
6.政府对生效判决的执行情况;
7.为非公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非公企业把准法律政策界限,支持商会参与民商事案件的调解、仲裁的情况;
8.依法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多渠道融资的情况。
(二)公正司法方面
1.落实对非公经济平等保护理念,主要包括:公平公正保护非公经济合法权益,规范和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合理规制自由裁量权等方面;
2.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情况,主要包括: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审理涉非公企业的各类案件,违法使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随意查封扣押冻结非公企业财物,对非公经济人士随意采取强制措施等方面;
3.对违法行为司法追究与合法权益保护的兼顾平衡,主要包括:提高审判效率、依法平等保护非公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法院执行生效判决等情况;
4.非公经济主体产权受保护的情况,主要包括:财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三)其他方面
主要是进一步优化非公经济发展法治环境还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及建议。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前期工作(3月上旬)。收集有关资料、案例和线索,听取意见和建议;召开相关单位负责人、调研监督工作组全体成员会议,细化完善调研方案。
(二)开展自查调研(3月上旬)。涉及的相关单位要对照省政协调研监督内容开展自查调研,全面疏理,特别是针对问题和不足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如实提供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在3月15日前,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政协法制群团外事联谊委办公室(邮箱:3462155964@qq.com,联系人:李长清,2871238、13786505808)
(三)实地调研监督地点(3月中下旬)。赴北湖、苏仙、资兴、永兴、宜章、临武及非公企业(1-2家)实地调研监督。
(四)召开座谈会(3月下旬)。分别召开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和非公企业代表人士座谈会,听取有关情况、意见及建议。
(五)征集委员意见建议(3月)。通过书面、网络和“履职通”移动客户端征集委员意见建议。
(六)媒体宣传(3月)。组织市级新闻媒体开展针对性宣传报道。
(七)审议提交调研监督报告(3月下旬)。
(八)迎接省政协的调研监督。
四、调研监督工作组成员
带队领导:李雪莲 市政协副主席
组 长:罗 丽 市政协法制群团外事联谊委主任
副 组 长:李太平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
秦金平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唐 超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长清 市政协法制群团外事联谊委副主任
成 员:
李鸿春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王 颖 共青团郴州市委党组成员、副书记
宾 凌 市工业交通学校驾培中心主任
胡兴红 市妇女联合会纪检组长
刘 俊 市侨联副主席
蒋安利 市银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朱帅兵 市就业(创业)培训中心副科级干部
唐秋实 市政协法制群团外事联谊委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准备
调研监督工作方案由市政协法制群团外事联谊委负责起草,会务及用车由市政协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委员意见建议征集由市政协办公室联络信息科负责,媒体宣传由市政协研究室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