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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郴州市委员会关于市中心城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3-07-05     信息来源:郴州政协       作者:郴州政协      字体:       (双击滚屏)

政协郴州市委员会关于市中心城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20121012日市政协四届第4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中共郴州市委、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郴州市委关于批转<政协郴州市委员会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郴委〔20127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城市整体防控能力,20124月至7月,市政协副主席李雪莲、熊波带领市政协加强我市城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专题调研组,深入我市政法、公安、财政、城管和行政执法、消防等部门及下属20余家单位开展调研,实地走访北湖、苏仙两区部分社区、派出所等基层单位,召开座谈会7次,查阅收集各类资料10万余字,并到外省开展了对比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中心城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政法、公安、交警、消防等部门紧紧围绕创建平安郴州工作目标,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市城区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治安形势明显好转,全市公众安全感及满意度由2008年的全省倒数第一上升到2010年下半年的全省第一、2011年两次公众测评的全省第一;年度综治考评由2008年的全省第十二名上升到2011年度的全省第一。

(一)以创促防,保障措施坚强有力。2008年以来,我市以创建平安郴州为契机,不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公安、建设、交通、城管等部门参与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将防控体系建设纳入党委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和为民办实事工程来抓,为防控体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从社会面防控、居民区防控、单位内部防控、重点人员管控和治安防控指挥五大方面全力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各级财政加大投入,落实防控体系建设资金12623万元,建设了公安防控指挥中心、交警交通监控指挥中心、路灯监控系统、数字城管监控指挥中心。

(二)以控促防,巡逻机制不断完善。建立健全了四级巡逻体系,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一是主体巡逻机制。实施警力前移,机关民警每周不少于一次下到城区派出所,开展集中清查和守卡、巡逻行动。全面推行巡警上街、交警上路、治安警进场、刑警建阵地、民警入户等工作举措,在中心城区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二是专业辅警巡逻机制。在中心城区组建了10支共305人的行业商会专业辅警巡逻队,市、区两级财政每年投入1000多万元,大幅提高了街面见警率,形成了警民联防的新格局。三是社区巡逻机制。配备了50名社区民警,新增20辆警用巡逻车上街巡逻,各社区组建了社区干部牵头、居民自愿参与、不少于10人的义务巡逻队。四是睦邻联防机制。建立了居民区楼栋、门栋关照小组。城区相邻单位签订了睦邻联防协议,实现了人防联动、物防相济、技防互补、区域联防的新网络。

(三)以打促防,安全感不断增强。开展以打击两抢一盗为重点的专项活动,侦破了一批重大刑事案件,摧毁了120余个黑恶势力团伙,抓获涉案成员1100余人,收戒了一批吸毒人员,惩治了一批犯罪嫌疑人,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今年1-6月,市中心城区共发生两抢案件194起,日均下降1.077起,盗窃案件发生1910起,日均下降10.61起。

(四)以技促防,城区治安防范不断强化。我市从20085月起正式启动电子防控系统,市、区两级财政五年内共投入6000余万元,在市中心城区安装电子监控探头700个,基本实现了对城区主要路口、治安卡口、治安复杂场所和易发案区域的监控覆盖。其中重点单位、金融网点、涉爆企业、特种行业、桑拿洗浴、网吧等视频监控安装率达100%。加强了110指挥中心硬件建设,实现了110122119“三台合一,形成了以110指挥中心为龙头、各巡区警力为依托、治保力量为补充的治安快速反应机制,实现了城区治安防范区域全天候监控、全方位覆盖,发挥了应有的防控和震慑作用。去年以来,城区公安机关查询录像资料2800余次,保存有价值的监控资料1500余份,通过监控调取破获多起案件。

二、市中心城区治安防控工作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我市社会治安工作成效显著,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提高,中心城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格局稳定、作用充分、效果明显,但对照建设国际化现代化新郴州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城市整体防控能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人防、技防等方面:

(一)人防方面的问题

1.警力不足,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我市城区面积已从1995年的不足20平方公里扩大到2011年的6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已达60余万,但交警队伍使用的还是1995年的编制。截至201112月底,我市中心城区现有警力1410名(其中市局503人,交警232人,北湖区386人,苏仙区289人),城区警民比例为万分之二十三点五,低于本省长沙、株洲、衡阳等10个市州的城区警力配置,警力严重欠缺。其中城区两个分局刑事案件占全市一半以上,但两个分局的警力仅占全市警力的14.5%。如北湖公安分局现有警力386人,占全市警力总数(4100名)不到十分之一,但2011年接处警量32000余起,在全省128个县市区中排在第五位,占全市总量44%,立刑案占全市31%以上。年龄结构日趋老化。按相关规定及警察行业的特殊性,警力平均年龄应在40岁以下,但目前全市警力平均年龄已达40岁,北湖分局民警平均年龄为39岁,苏仙分局民警平均年龄为40,交警支队民警平均年龄为44岁。

2.治安巡逻队伍不够稳定。尚未将专业治安巡逻队伍经费全部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经费缺口较大。由于专业治安巡逻队经费标准较低(目前北湖区联防队员收入为1063/月,苏仙区治安联防队员收入为863/月,五险一金只购买了养老保险),人员流动性很大。

3.专业队伍作用发挥不够。一是社区综治专干不专。每名社区工作人员都要承担4-6项工作任务,兼职太多客观上削弱了综治专干工作力量。二是社区民警力量太弱。每个社区管辖人口在7000人以上,其中人口最多的五里堆社区常住人口与暂住人口之和达3万多人,但只有1名社区民警,有些社区民警还要承担派出所值勤任务,由社区民警带领社区居民开展治安巡逻无法形成常态,“居民见警难、民警履职累”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三是义务治安巡逻队热情低。目前,我市执行的是国家民政部门80年代初的规定,凡按行政区域划分的居民小组每月解决小组长工作补助30元,有些破产改制单位的居民小组组长无一分钱补助,居民小组长及志愿者参与义务治安巡逻的热情很低。四是反扒大队力量作用有待加强。朱军伟事件后,我市从治安支队、巡特警支队、北湖区治安大队、苏仙区治安大队抽调50名警力组建反扒大队,集中整治市中心城区扒窃违法犯罪,但这50名警察散布在各治安队,没有形成专业化队伍,反扒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二)技防方面的问题

1.布点过少,监控覆盖面不宽。2008年起,我市启动市城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一期工程,中心城区建设监控点700个,其中有19个点因修路拆除待建,有5个点需要协调破路未恢复,加上各县市区现有监控点,全市监控点总数不到3000个。社会自筹建设的监控点因未能与公安联网,底子不清。目前我市城区监控体系建设还存在不少盲点,武广新区、城东新区没有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监控点,社区、居民小区、小街小巷、公共汽车等人口密度大的部分区域也存在监控盲点,两抢一盗犯罪案件时有发生。如我市公共汽车现有76条公交营运线路、公共汽车580台,年客运量约1.4亿人次,平均每天乘客约40万人次,因目前公共汽车尚未装备智能电子监控报警系统,仅5月份就发生抢劫案6起,抢走金项链4条,发案率较去年同期相比上涨40%。此外,社会资源利用不够。据不完全统计,市中心城区金融网点、涉爆企业、特种行业、桑拿洗浴、网吧等近500个重点单位、场所共建有视频监控系统280多套,北湖区中、省、市属单位和特管小区建设电子监控设施4855个,但这些设备主要在自身单位独立使用,没有与市城区社会治安电子防控平台联网。据了解,目前长沙市已投入近亿元高标准建成县市区二级监控中心9个、三级监控平台43个,安装前端监控摄像头4737个,利用社会监控摄像点28960个,共有3万余个监控点,广州市区建有30万个监控点,韶关市区建有3万个监控点,以上城市都远远高于我市的监控数量,实现了中心城区电子监控的全面覆盖。

2.各部门监控布点重叠。近年来我市先后实施了平安郴州、交警交通监控指挥系统、数字城管等多项监控系统建设,目前各级财政监控系统建设累计投入11365万元(其中市中心城区报警与监控系统投入5585万元;市路灯无线监控系统投入330万元;数字城管系统建设投入4800余万元,每年运行维护、信息采集投入650万元左右),但全市没有建立统一的领导协调机构和指挥中心,公安、交警、城管、消防、市政等部门建设上各自为政、运行中协调困难,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重复建设或规划不合理的现象。如数字城管建设之初为节约资源,其监控点基本与公安的治安监控共用线路,结果因为布点雷同,反而造成事实上的浪费。有的路口治安、交警、路灯、城管等都设有监控,有的路段城管与治安的监控摄像头相隔仅几米。而一些案件高发、亟需增加监控点的背街小巷却未得到布点,导致出现“能看到的都能看到、看不到的都看不到”现象。

3.交通信号监控系统问题较多。由于在城市提质改造过程中我市电子监控系统建设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统一标准执行,安装的92个路口交通指挥设施中有12个无法与指挥中心联网,91个电子警察系统中有23个未接入指挥中心、14个因缺少设备无法测试。35个路口的交通监控设备分别使用了12个品牌,既无法与指挥中心平台对接,后期维护也相当困难。现有7个路口的交通信号指挥设备管线存在较大问题,如果出现故障,只能破路或顶管来进行维护。目前,因部分交通监控设备无法使用,造成交通违规行为增多,严重影响了城市道路的通行能力。

4.资金短缺,维护保养乏力。由于我市电子防控系统平台技术设计处于中流水平,按计划财政预算资金应分三年拨付,目前资金尚未拨完,系统已面临升级问题。全市没有一个功能强大的图像传输及管理平台,系统存储容量不足,部分摄像头不断出现故障,监控录像时常丢失,视频监控没有红外线摄像头和高清摄像头,画面清晰度不够。因资金紧缺,全市电子监控系统无法升级,部分因道路维修或房屋拆迁损坏或拆除的监控点也不能及时恢复或改建。同时,市中心城区派出所监控室大多没有安装固定电话,没有配备对讲机等基础配套设施,即使监控操作员发现警情,也难以第一时间报告给值班民警,更谈不上快速互动和精准有效指挥,难以有效实现对违法犯罪目标的监视和跟踪。

三、加强市中心城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建议

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事关我市建设国际化现代化郴州长远目标,事关社会治安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全,事关三创目标的实现。为构建一个更完善高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统筹,科学规划,构建高效监控体系

1.加强领导,科学统筹。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目前,我市已经对城区电子监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进行调整,今后我市的城区电子监控体系建设必须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对各部门的监控设备进行统筹协调、资源共享,避免各自为政。二是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顶层规划。建议由市政府牵头,按国家标准编制一个城区电子监控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对全市的电子监控设备安装、建设进行统一规定、严格执行,分期、分批、分步做好我市城区电子监控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相关部门的监控建设应严格按照规划实施,避免重复建设、布点不合理等现象。三是要有一个集中统一指挥的信息平台。在城市管理方面,建议以目前数字城管指挥中心为技术平台,建立市级监控体系综合指挥调度中心,各部门监控系统实行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对监管中发现的需要协调的问题统一指挥,各部门分别成立处置队伍,对监控中心交办的问题及时予以分类处置。四是整合资源,分级监控。在社会治安监控方面,建议由政府牵头,公安具体负责,整合社会资源,对我市电子监控视频资源进行全面摸底,有计划、分区域整合到派出所、公安分局、市公安局监控指挥中心,逐级建立监控室,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电子防控大网络,实行专网管理。尽快在全市建成基本覆盖市县城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经济适用的技术防范体系,搭建一个功能强大的图像传输及管理平台,通过平台的统一联网,实现实时监控,一旦发现犯罪,及时报警和指挥出警,迅速锁定证据,以此震慑犯罪分子。

2加大投入,扩大覆盖。一是增加视频监控点。进一步加大投入,将中心城区电子防控系统建设继续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来稳步推进,重点推进案发率较高的背街小巷电子监控点建设。二是加强公交系统防控网络建设。建议采用社会投资、政府租用模式,高标准建设公交车内的电子监控智能报警系统,与市公安监控指挥中心联网,从而有效打击公交车上的偷、抢、扒等犯罪行为,提高群众出行安全感。三是对当前设备进行全面升级。建议今后我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时严格采用国家标准,实施分散储存、集中控制、统一网管,努力实现全程全网视频信息共享。对现有的监控系统根据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全面升级,对城市提质改造中破坏损毁的相关设备要抓紧修复,新建监控点全部安装高清摄像头。

(二)整合资源,夯实基础,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1.强化培训巡逻辅警队伍。加强辅警队伍建设,提高辅警工资和福利待遇,解决“五险一金”社会保障问题,设立公伤事故医疗抚恤基金,解决其后顾之忧。进一步完善辅警考核机制,提升广大巡逻辅警责任意识,做好社会面控制。

2.进一步整合资源。一是要整合警力资源。各有关部门、各警种根据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需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形成整体作战优势。二是整合辅警资源。通过强化治安防控多元化机制,整合保安等各种辅警资源,改变现有警力资源结构和分配比例,在治保会、巡逻队等传统辅警的基础上,逐步建立“统一指挥、分类整合、信息畅通、考核有力”的工作模式。三是整合民力资源。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向广大群众通报相关治安举措,形成全民参与社会治安防范的良好局面,筑牢社会治安体系根基。

3.统一警力指挥机制。不断优化社会面巡逻体制,组织巡逻、刑侦、社区、消防、交警等“五警”上路,严密社会面巡逻控制。在110报警指挥系统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时期犯罪动态,不断调整指挥格局,形成人防、技防、物防“三位一体”的立体治安结构,确保警令畅通、指挥有力。

(三)拓宽思路,落实责任,构建“大防控”新格局

1.创新思路,加大投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一项高投入、高消耗的社会工程,除党委政府要继续加大经费投入外,还要调动各方积极性,积极推进治安防控社会化进程。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借鉴外地经验,出台相关办法,引导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防控体系建设进行投资,利用社会资金、物资协助做好防控工作。建议城市主要道路的重要路段、主要交通路口、大型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大型广场等公共场所和部位的视频监控系统由各级政府统一组织建设;其他应安装视频监控的公共场所和部位按照“谁受益谁建设”的原则约定建设责任主体,无法约定的由所有者投资建设。对应建未建的,可责令限期整改。

2.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一是各级党委、政府继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各项综治工作措施。二是市直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自防、群防、联防、协防措施。三是继续强化治安主管部门责任。政法、公安部门要按照打、防、控一体化目标,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防控,认真落实严打、严防、严控、严管措施,努力构建“政府投资、公安牵头、民间配合、群众参与”的联动局面,形成以公安机关为中坚、以群防群治为依托、以群众积极参与为基础的多元防控主体共存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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