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郴州市委员会
关于加快构建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
调 研 报 告
(经2015年8月3日市政协四届第二十一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中共郴州市委、市人民政府: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推动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破解“三农”难题、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市已进入全面建设农业现代化的新阶段,正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为了实现农业转型升级和农业要强、农村要美、农民要富的目标,必须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一、我市着重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举措和成效
近年来,我市注重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通过宣传引导、示范带动、政策吸引等措施,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截至2014年12月,全市种植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约1.57万家,其中种植大户1.2万户,家庭农场2564家,农业企业24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903家,其中直接流转土地从事种植业经营的合作社844家。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正逐渐成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主力军、破解“三农”难题的金钥匙、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一)农业经营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多个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文件。一是出台了《关于支持和引导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意见》、《关于支持和引导休闲农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大力发展现代庄园经济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为推动全市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指明了方向。二是市、县财政每年拿出扶持资金,对通过土地流转进行规模经营的企业、合作社给予扶持奖励。三是派出专业人员帮助有成立农民合作社或登记家庭农场意愿的农户建章立制、完善手续、注册登记。四是积极开展信贷支持。截至6月末,全市支农再贷款余额12.8亿元,同比增加6.5亿元,同比增长103.2%;全市涉农贷款余额467.02亿元,同比增长24.24%,比年初新增56.2亿元。
(二)农业生产基础条件不断改善。一是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最近3年,全市共投入5.4亿多元,完成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36万亩。二是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先后争取762座水库列入除险加固规划,项目规划立项资金达15.6亿元,预计到年底将全面完成剩余318座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继续完善农村土地、道路、电网、水网等农村农业公共基础设施,截至2014年底,全市县、乡、村道总里程13591. 5公里,预计到年底将实现100%建制村通水泥路(油路)。三是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416万千瓦,拥有各类农机总量达109多万台(套)。水稻全程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3%,其中机耕、机插、机收三项作业机械化程度分别达82.5%、15.5%和51.4%。
(三)农业经营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一是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全市201个乡镇都建立了农技推广站(所),建立“12316” 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和“12396”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热线,每年完成培训80万人次左右,国家和湖南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现代农业示范院士工作站落户安仁。积极推广新品种、新技术。2014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602.7万亩,增收节支2.88亿元;落实超级稻示范种植面积143.13万亩,节本增效2.4亿元以上;早稻集中育秧、水稻合理密植、玉米宽窄行单株栽培和粮食作物间套种栽培得到大面积推广应用;争取实施了中国水稻所国家星火计划重大项目 “长江中下游千万亩专用早稻技术集成示范与推广”项目。二是抓好病虫害防治专业队伍建设。2014年全市注册登记专业化服务组织93个,建立区域服务站276个,服务农户5.6万余户,服务面积112.3万亩,挽回粮食损失53.2万吨。三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2014年全市实施标准化生产面积262万亩,全市申报认证“三品一标”77个。市县两级农业部门均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所有乡镇均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目前全市设有省、市、县三级检测点150个。四是加强农业环境质量监测。明确全市大田监测任务127个。开展了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三区”面积确认工作,在8个水稻重点产地建立了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点。五是构建农业信息服务体系。把电子商务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渠道和平台,实现“网货走进来、农产品卖出去”,阿里巴巴集团在湖南的首个农村淘宝试点县落户桂阳。
(四)农业农村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一是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试点。在资兴市兰市乡开展了确权确地试点,涉及农户7242户、耕地15780亩。在嘉禾县普满乡和其他县市区的30个村进行了确权确股不确地试点,涉及农户12875户、耕地38500多亩。其他县市区均确定了两个试点村,全市共确定了20个试点村,分别采用两种模式进行确权颁证试点。二是开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目前全市共有24个村正在开展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大部合作社目前正在进行清产核资和股份量化以及农村村组集体股份合作社的注册登记工作。三是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在资兴市兰市乡和桂阳县正和镇开展农村居民房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试点。同时,加快推进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在10个乡镇开展试点,试点探索建立完善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
(五)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壮大。一是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全市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71家,其中有裕湘面业、舜华鸭业、济草堂等国家级龙头企业3家,生平米业、朗德福鹅、华大农业等省级龙头企业33家。龙头企业中产值过5亿元的企业7家,过亿元的企业45家。预计上半年,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可实现销售收入165亿元,上缴税金2.2亿元。二是积极推进现代农庄建设。全市省级三星以上休闲农庄122家,其中省级三星级57家、四星级41家、五星级24家,高标准现代精品农业庄园11个。桂阳县、郴州市小埠生态农业产业园、永兴山水银都度假村有限公司和桂阳县九竹园有机农庄分别获评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和国家五星级休闲农庄。全市庄园经济与休闲农业营业收入35亿元,同比增长21%。三是创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上半年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668家,累计达到3280家,数量居全省第二。目前,我市有国家级示范社81家,省级示范社72家,市级示范社161家,总体经营规模、市场竞争能力均有较大提升。四是积极培育种粮大户。我市现有种粮大户5955户,较上年增加846户;流转耕地40.68万亩,较上年增加7.06万亩;承包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达5952户。五是规范发展家庭农场。2014年全市有200户家庭农场种植了3.37万亩耕地,产出粮食2.32万吨,共申请省财政补助资金337.785万元。
二、制约我市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尽管成长迅速,但由于自然条件和先天不足等因素,还存在着种植大户缺乏规模化、龙头企业缺少产业化、现代农庄缺失多元化、家庭农场缺少集约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缺少组织化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巩固和完善。
(一)农业基础不强,面临“无心”种地困境。从总体上看,我市农业发展特别是保障粮食生产的基础设施仍然薄弱。一是中低产田比例较大。农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制约着粮食的稳产增产。二是高标准粮田建设进度缓慢。已建成的高标准粮田也存在着建设标准低、设施不完善的问题。三是农田水利设施不够完善。全市规模较大的水库、湖泊等水利工程设施配套不足,有些年久失修,灌溉、排洪能力远未发挥。四是抵御自然灾害的风险能力低。农业生物病害发生形势严峻,发生的程度和暴发的几率加重。去年以来在我市发现的柑橘黄龙病,发生面积近1.5万亩,早稻生产由于阴雨天较多,稻瘟病、纹枯病等发生较为严重。此外,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缓慢,农民的种田比较效益比较低,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项目建设和城镇发展与农业生产争地的问题进一步显现, “非农化”、“去粮化”倾向明显,要实现我市2020年全市农业总产值达到540亿元目标的任务还非常艰巨。
(二)土地流转不快,面临“无地”可种困境。一是部分农民害怕失地失权,不愿意把土地流转给他人耕种。对于愿意流转的,也往往由于农村人口流动频繁导致流转找人难,导致土地抛荒严重。二是农户地块小且互相交叉,成片流转难。三是部分农民法制意识淡薄,合同意识不强,流转时间、价格不易固定。四是田块面积账实不符、四至不清,流转面积难以确认。我市新型经营主体涉及流转农村土地505.95万亩,其中耕地流转面积112.35万亩,耕地流转面积仅占承包耕地面积的37.4%。另外,我市农业生态环境恶化。全市土壤重金属自然背景值高,比全省平均值高1.6至数10倍,全市耕地重度污染的有12.7万亩,中度污染的有8.2万亩,单项指标超标的近100万亩。同时工业污染及化肥、农药、农膜等造成的土壤和水体的污染不断加剧,耕地保护和耕地污染治理的任务艰巨,这些都可能造成以后无地可种的局面。
(三)农业人才不够,面临“无人”种地困境。一是农业劳动力短缺。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约占农村劳动力资源人数的40%,农村青壮劳动力大量进城务工,农村留守劳动力已进入实质性短缺阶段,“谁来种地”的问题日益突出。二是农民文化素质偏低。我市农村文盲、半文盲占劳动力总数的2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21%,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13%。特别是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后,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中,老人和妇女占较大比例,大多只能从事传统的种植业、养殖业,农业新技术在农村难以推广。三是大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围绕当地优势主导产业组建的,参与者大多是农民,负责人一般由所在村组负责人或当地的种植大户、养殖大户担任,靠长久积累的经验做事,主要管理者也基本由合作社内部人员担任,其知识结构、经营管理水平相对较低,缺少掌握专业技术、营销、财会、管理和加工等实用技能的人员,难以适应现代农业规模化生产的要求。虽然有些合作社聘请了技术人员,但仅限于技术指导,难以保证合作社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融资渠道不畅,面临“无钱”种地困境。政府投入方面,由于我市经济基础薄弱,全市财政收入用于农业生产和各项农业事业费的支出仅占财政总支出的12%。金融投入方面,由于各级金融部门加大对不良贷款的监控力度,农村新增贷款必须有担保或抵押物作为放贷条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是在外经商返乡的成功人士和有一定经济头脑的本土农民,没有雄厚的资金支持,难以支撑巨大的资金投入。同时,银行对“三农”的信贷支持主要是3至5万元的小额贷款,抵押贷款由于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目前缺乏物权属性,农业机械不能作为有效抵押物,授信担保困难,民间借贷利率高于市场贷款利率,增加了生产成本。我市不少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如邦尔泰苏仙油脂、宏润油茶等,都曾因高息吸储等原因一度陷入生产经营困境。由于缺乏正常的融资渠道,导致规模上不去,全市6090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大多数处于“小、散、差”的状况。2014年全市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仅有3家,占全国1191家的2.5‰、占全省47家的6.38%;省级只有33家,占全省556家的5.93%。经营主体投入方面,绝大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都是流转过来的,成本较高,出于收益考虑,他们在农业生产方面投入的真金白银不多。
(五)服务体系不全,面临“无力”种地困境。一是保险服务缺位。由于保险覆盖面、保险种类、防灾避灾机制和赔付水平的局限,难以形成对现代农业的强力支撑。二是公益性技术服务缺位。农业科技推广人才队伍总体比较薄弱,我市现有369.3万农业人口,但农技推广员仅有761人,专职农业技术人员与农业人口比例为1∶4852。三是产前规划指导服务缺位。大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普遍存在“急功近利、贪大求洋”的思想,相关部门对其产业规划缺乏应有的指导,导致其对农业生产的复杂性和风险性估量不足,仓促上马,造成投资或经营失败。四是产后销售服务缺位。由于生产者专注于生产田地而忽略销售市场,致使农场与市场没有形成紧密对接,相关部门没有跟进产后销售服务,卖家找不到买家,大量农产品囤积于仓,错过销售黄金期,影响收入的增加。
三、加快构建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对策和建议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在稳定和完善我市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围绕建设郴州现代农业的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深化体制改革、健全完善政策,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以培育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现代农庄建设、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产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一)加大政策支持,激活发展动力。一是牢固树立用工业的方式发展农业理念,鼓励工商资本、外来资本和民间资本积极发展各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必要的土地、资金和税收等方面的支持。二是整合农业综合开发、新农村建设等各类财政支农资金,通过贴息、补助、奖励等形式,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兴建生产服务设施、推进技术改造升级、建立科技研发机构等。三是鼓励保险机构结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点,开发具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积极为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等环节提供各类保险服务,优先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解决其贷款抵押担保难的问题。四是扩大农村土地整理、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等涉农项目由新型经营主体承担的规模;整合各类支农项目,优先扶持农村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主体,涉农立项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五是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所获得的收入,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从事农业技术培训业务、牲畜配种和疾病防治所获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整车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
(二)加快土地流转,增强发展活力。一是尽快完成农地确权到户工作,稳定所有权、保障承包权、用活经营权,稳定农民土地预期,规避土地权属纠纷,让农民放心流转土地。二是积极探索反租倒包、以地入股、集中代耕、以地换地等多种模式,加速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三是发展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建立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开展流转供求信息、合同指导、价格协调、纠纷调解等服务,促进土地有序健康流转。四是加强农村保障体系建设,推进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全覆盖,确保农民在医疗、养老、最低生活保障上享有充分的权益,降低农民对土地的依存度,解决农民生存和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的后顾之忧。
(三)加强金融保障,挖掘发展潜力。一是加快发展农村金融体系。继续推进县市区农信社改革改制,完善农村金融网点布局,推动金融服务下乡,落实中央“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引导金融机构提高涉农贷款比例。二是开展农民直补资金担保贷款。按照“政府引导、财政搭台、农民自愿、金融跟进”的模式,开展以直补资金担保为农民提供信贷支持的试点工作,支持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发放贷款。三是探索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把农村土地收益保障纳入资本市场作为担保进行贷款,发挥土地的财产权能,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释放农民土地的融资能力。四是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发展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支持组建主要服务“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探索土地信托、土地银行等新的融资方式。
(四)加紧人才培养,增加发展实力。一是加快培育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把培养职业农民作为提升农业劳动者素质的核心任务,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加快推进农民向职业化方向发展,切实解决“谁来务农”的现实难题和“怎样务农”的深层问题。二是深入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项目,开展多形式、经常性的职业培训,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市场营销、信息利用、财务核算、经济合同、计算机等方面的强化培训,健全农业技能持证上岗制度。三是建立健全以农技推广专家为龙头、农技指导员为骨干、农技员为基础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鼓励基层农技人员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工作或兼职,其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考核任用等参照在岗农技人员。四是引导和鼓励农民企业家、返乡农民工、创业大学生等群体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大学生到农村创业,设立农业创业基金和创业贴息贷款,对引进大学生就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工资和社保补贴。
(五)加速资源整合,集聚发展合力。一是首先明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法人地位,确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拥有合法的市场主体地位和明晰的产权关系。二是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组织管理体制。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朝着产业基地化、生产标准化、管理组织化、产品品牌化、销售市场化、产销效益化方向发展。建立健全规范运作、财务会计、年度考核、监督管理等各项制度,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范建档、对上级扶持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以及对人员的上岗培训和业务指导。三是整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建立统一的品牌包装和市场营销,统一技术标准和技术培训,统一农产品和基地认证,统一农资采购供应、施肥配药和病虫害防治,统一信息服务,统一产品质量追溯检测监督等制度,确保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