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调研报告
 
关于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16     信息来源:市政协       作者:      字体:       (双击滚屏)

关于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5922日市政协四届第二十二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市政协2015年工作安排,我委组织部分委员在曹建平副主席带领下,于20156月至7月,会同市水利局实地查看了资兴的东江、永兴的马头江、石头窝、杨家冲等大型、小一型、小二型水库,听取了市县水利局、水库管理部门、水库参建单位的汇报,对我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郴州地处南岭山脉中段与罗霄山脉南段交汇地带,各类极端气候频繁,资源性缺水和工程性缺水情况并存。全市登记注册的1087座水库历史上已相继出现过不同程度的病险状况,亟需除险加固。2001年,国家启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我市先后有820座水库列入除险加固规划,其中大中型26座,小一型133座,小二型661座,占登记注册水库总数的75%。截止目前,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整体工作有序推进,已累计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501座,完成工程投资16.6亿元。除险加固后的水库安全性能显著提高,并已产生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防洪方面:恢复保护耕地15万亩、保护人口143万人,恢复和新增防洪库容1.3亿方、防洪效益5.8亿元;灌溉方面:恢复和新增水利库容1.6亿方、灌溉面积25万亩、灌溉效益9.6亿元;其他方面:恢复和新增发电量2700万度、发电效益900万元,预计新增供水7515万方、养殖效益2300万元。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十分重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普遍把病险水库治理分别列为了年度为民办实事民生100工程项目。市县两级全面建立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责任书,逐库落实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和项目建设单位责任人,同时在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也都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制。各县市区均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水利、财政、发改等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领导小组,将责任层层分解到各个环节,进一步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落到实处。

(二)强化建章建制,理顺工作机制。各县市区相继制定了汛前检查、汛期检查、飞行检查、稽查检查、督查抽查、督办约谈、信息报送、进度通报、年度考核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资金管理、监督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市本级对任务重的县市区予以重点关注,并经常组织中、小型水库的项目法人代表和技术负责人以及参建单位项目建造师、总监、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主要人员进行集中培训。通过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并狠抓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资金筹管,规范资金使用。一方面强化资金筹措。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拨付到市级财政后,市财政部门会同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专项资金足额及时拨付到各县级财政并落实到具体实施项目。市本级与各县市区切实加大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筹措配套资金,力争配套资金与中、省资金同步到位。市、县配套资金比例达中、省资金的75%,其中市财政配套1.3亿元,县市区配套4.6亿元。另一方面强化资金管理。截止目前,规划内病险水库累计完成投资16.6亿元,占批复概算投资的95%。为防止专项资金层层截流和挪作它用,各级各相关部门严格遵照水利部、财政部关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管理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财政、发改、审计、水利各部门紧密配合,共同监管,除险加固资金使用得到了有效规范。

(四)强化项目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一是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我市抓住机遇提前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把病险水库治理项目纳入了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区域规划及扶贫规划等项目范围,积极争取应进项目尽入规划笼子。14年来,先后争取列入国、省除险加固规划的820座水库,项目规划立项资金共达18.9亿元。二是狠抓建设管理。突出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出台了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办法,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着力提升项目质量安全。建立了省市县三级质量监督管理体系,细化了工程质量监督标准和程序。加强了工程施工、运行和项目验收管理,层层明确责任主体,严格把住验收关,坚决做到除险加固项目未经验收不得投入使用。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市县水利部门加强了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专项检查、稽察督导和审计整改,对进展慢、任务重、问题多的地方和项目实行挂牌督办,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四是完善配套设施。对管理用房、防汛交通、预警动态监测、大坝安全监测等设施进行了初步完善。

二、主要困难和问题

近几年,虽经各级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我市水库的工程现状、管理设施、安全状况有了很大改善,但按照中央要求,今年底要全部完成病险水库治理任务,还存在几个主要问题:

(一)病险水库数量多,治理时间紧、任务重。我市列入规划的除险加固病险水库820座,己实施完成501座。今年要实现全部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目标,尚有319座病险水库需治理,数量占总规划数的39%,任务相当繁重。

(二)旧的病险尚未尽治、新的病险时或产生我市水库大多建于60年代前后,有的超期带病运行,有的除险加固后又已运行10多年,有的因为配套资金不足,存在不少遗留尾工和安全隐患,因而时或有新的病险水库出险。如苏仙区的杨家冲、杉树垄水库,嘉禾县的栗岭、冷溪等水库,由于资金不足病险问题没有得到彻底根治,近年来受一些严重自然灾害的影响, 水库又出现了新的病险问题。

(三)项目建设资金严重不足,配套资金未能足额落实。湖南以往对病险水库最低补助标准是70万元/座,今年实行新的补助政策,小二型按一、二、三类县分别补助203040万元/座,补助标准大大降低。根据目前全市已完成前期设计的概算规模统计,平均每座水库概算投资达到100万元左右,而各级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低,项目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直接影响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个别地方重视不够,工作未能及时推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县级以上城市防洪工程和一般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5号)文件精神,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实行属地政府负责制。据调研,今年个别县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重视不够,既未召开专门会议研究,也未进行工作部署,对辖区内病险水库情况底子不清,情况不明,配套资金落实不到位,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处于非常被动的状况。

(五)管理体制改革不平衡重建轻管现象依然存在由于各地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和进度参差不齐,有的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流于形式,机构、人员和技术力量配备不足,水库管理所人员基本经费得不到保障,以致一些水库管理所有房却无监管人员,一些水库虽临时聘请了人员,却不具备基本技能,水库出险不能发现,更不能及时报险排险。由于乡镇水管站无额定编制,人员经费无保障,基本无法正常履行水库管护职能。由于重建轻管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地方水库建后管护意识不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成果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三、几点建议

今年内按照中央要求如期如质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任务,消除病险水库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水库效益,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除险加固工作重要性认识。各级各相关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扎实、紧张有序地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针对完成除险加固工作既定目标时间紧、任务重的紧迫形势,各县市区特别是前段工作比较被动的县市区,要适时召开相关专题会议,积极研究对策,明确下阶段工作方向,科学合理布置下阶段工作任务,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千方百计确保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确保工作责任和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各地应认真分析研究当前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情况,进一步明确并抓住工作重点,事半功倍推进工作。一方面要抓好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的落实。领导是保证。各县市区政府与市政府均签订了责任书,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责任状所明确的任务要求应牢记在心。要经常过问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情况,本辖区内有多少个项目,能争取到多少中央资金,除险加固工作进展如何,尚存在什么困难和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在工作开展的关键时期要亲自出马,对工作中的重要决策要勇于表态,要把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重视真正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当中。一方面要抓好项目配套资金的落实。资金是瓶颈。按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要求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能分工,发改、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好项目及建设资金,水利部门负责抓好项目建设。水利部门应密切关注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要将配套资金存在的缺口以及因配套资金未落实而影响工期进度的问题,如实向各级政府专题汇报。同时,应主动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保证配套资金及时落实到位,严防出现半拉子工程。

(三)进一步兼重程序与效率,确保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建设规范高效实施。一要按照省、市水利部门的规定,全面加快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审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所有前期工作。二要加快项目有关财政评审、工程招标、队伍选定等工作的准备,确保9月中旬开工建设。三要集中力量、集中机械、集中人员,全力加快项目的实施进度。要倒排工期、节点控制,逐库制定施工计划,逐库细化实施方案,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全面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一般小二型水库加固项目在年底全部完工。四要抓好工程建设管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至上意识,进一步落实好质量保证措施,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安全隐患。

(四)进一步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工程项目如期如质全面完工。市、县两级水利部门要切实履行项目实施监管责任主体的职责,切实加强工程建设中的监管、协调与指导,强化对工程质量、建设进度、资金配套及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对进度滞后、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要进行重点检查和督查,必要时蹲点督促指导。对全市范围内在建项目要进行动态跟踪,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工程项目顺利推进。鉴于我市列入除险加固规划的小型病险水库点多面广,占规划总量的96.8%,且除险加固工作现已进入最后扫尾攻坚阶段,应全力以赴实现小型工程项目率先完工,为确保工程项目如期如质全面完工奠定基础。

(五)进一步推进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夯实水库安全营运保障基础。应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扭转重建轻管的状况。应在明确水库所有权和使用权主体的前提下,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落实好水库运行管理主体的相应职责,不断理顺水库管理机制。应切实加强县乡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和力量的配备,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要在充分发挥县级水利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集中管理职能的基础上,重视和加强乡镇水管站的建设,有效解决所面临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年龄结构不合理、水利工程管护经费不足等问题,最大限度发挥其在水库日常管护方面的作用,及时发现和解决水库病险问题,夯实体制保障基础,确保水库持久安全营运。

 

 

 

政协郴州市委员会

2015922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