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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郴州历史文化遗产研究纲目统筹推进历史文化征集整理、研究利用工作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16     信息来源:市政协       作者:      字体:       (双击滚屏)

关于建立郴州历史文化遗产研究纲目

统筹推进历史文化征集整理、研究利用工作的

     

2015922日市政协四届第二十二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共郴州市委批转的《政协郴州市委员会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78月,在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雷纯勇带领下,由市政协学习文史委牵头,市文史研究会配合,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及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采取走访、座谈、实地考察等方式,重点就我市历史文化遗产的征集整理和研究利用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郴州是湖南省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悠久,文化遗产丰富。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和我市文化事业的与时俱进,全市历史文化遗产的整理和研究利用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全市现有列入保护名录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327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25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10处;馆藏珍贵历史文物2331件,其中国家一级文物27件、二级文物162件、三级文物2142件;全市有省级历史文化名城2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13个、中国传统村落8个,2014年又通过省级资源审核上报国家的传统村落61个;全市已列入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7项、省级14项、市级74项、县级225项,建立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和传习所22个,有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非遗传承人444名。

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工作,大力实施文化强市战略,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推进我市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征集整理、研究和利用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强化了政策支撑。2010年起,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郴州市文化强市战略实施纲要(2010—2015)》、《郴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郴州市中心城区公共文化设施专项规划(2014—2030)》、《郴州市文史工作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等文件,对构建由政府主导、部门履职、全民参与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历史文化研究工作体系,推进郴州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起到了规划引领作用。二是创新了工作机制。强化市县两级历史文化研究工作的协调联动,加强了对历史文化研究工作的统一部署,实行了对全市珍贵历史资料和文史三亲史料的征集整理工作统筹。市县两级相继成立文史研究会,搭建了文史研究新平台,推进了全市文史工作一体化发展。加强了部门之间的联系合作,形成了研究、保护的有机整体,进一步推动了市县两级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申报和研究工作。历史文化成果的展示不断丰富,全市已有博物馆6家,纪念馆4家,有市级、省级、国家级爱教基地42个,极大丰富了广大民众对郴州历史文化的认知。三是加大了文化遗产保护申报工作力度。2011年起迄今4年时间,随着文化强市战略的推进,加大了文化遗产保护申报工作力度,全市新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29个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2120个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08处,获得中央财政下拨保护资金3695万元、省财政1134万元。申报中国传统村落8个,6个获得国家下拨保护资金1860万元。通过省级资源审核传统村落56个,已纳入国家资金下拨计划8个,按国家计划安排通过资源审核的传统村落可连续5年每年获得国家300万元的财政保护资金;新增国家级非遗项目7项、省级非遗项目6项、市级非遗项目2l项,获得中央财政下拨保护资金368万元、省财政下拨保护资金168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郴州历史文化底蕴之厚重,遗存之丰富,文化之璀璨,与兄弟市州相比,毫不逊色。但是,站在历史的高度,看郴州曾经在文化上的辉煌,站在发展的角度,看人民群众今天对历史文化的需求,我们在历史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征集、整理、研究和利用上仍存在较大差距。

(一)历史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和征集整理研究工作仍然滞后。近几年来,我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虽然在历史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和征集整理研究工作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有认识不足的问题,对做好历史文化遗产征集整理研究工作就是对文化遗产进行深层次保护的认同度不高,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中缺乏对文化遗产的征集整理研究工作,未能真正处理好征集整理研究与保护的关系。调研中发现郴州诸多珍贵的历史文献资料由于未进行系统的征集,有的被外地历史研究团体征集收藏。全市近千项的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和历史遗迹资料仅停留于一个保护名录,都未进行系统的相关资料整理,更谈不上研究。作为湖南省省级首批历史文化名城,至今还没有一套完整反映郴州历史、人文发展进程的郴州四库全书。由于征集整理研究工作的滞后,文化遗产的潜在价值没有被广泛认知,致使一些珍贵的历史文物及历史文化遗址遭受严重破损或逐渐消失。

(二)历史文化遗产的征集整理研究机制缺乏,征集整理研究与开发利用未能实现有效结合。郴州有神农作耒、舜帝南巡、吴起南征、义帝都郴、湘南起义等诸多载入重要历史史册的重大历史事件,物质与非物质文化资源也十分丰富,且具有很强的研究性和开发利用潜力。但是,由于征集整理机制体制的缺乏,至今这些载入历史史册的重要历史事件在全市档案馆和图书室还找不到一套完整的权威资料,更谈不上研究和保护与开发利用,也没有独特的研究成果和可供政府参考开发利用。历史文化遗产的征集整理研究工作仅停留于文史爱好者的探索,研究不深,发掘不够,致使郴州丰富的文化遗产资源远未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有效的开发与利用,其文化资源优势一直没有转化成经济发展优势。

(三)统筹推进历史文化遗产征集整理研究投入不足。近几年来,我市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和重点文物维修经费虽然逐年在增加,累计超千万元,但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征集、整理和研究经费一直未能列入财政预算安排。由于无专项经费的安排,不仅全市历史文献资料的征集整理工作没有启动,就目前全市市级以上的文物保护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相关资料也未进行系统的整理,未能形成一套完整的名录资料。如郴州建国以来由市文物部门保护性发掘的千余座春秋战国、两汉墓葬出土文物一直堆放库房,均未对文物资料进行整理研究出版归档。又如1979年湖南省博物馆在资兴发掘的九十九堆”600余座春秋战国古墓资料和2003年湖南省考古研究所对苏仙桥出土的九百余枚晋简释读资料至今都未进行资料的收集整理研究。由于缺乏资料的征集整理工作,没有可提供研究的资料,作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和文物大市的郴州至今还没有一项打响郴州历史文化名城品牌的研究成果。就连2010文化强市战略中提出的有利于文化遗产征集整理研究和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数字化工程也尚未启动和实施。

三、对策与建议

(一)将历史文化遗产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利用纳入文化强市优先发展战略。历史文化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是无形的生产力,是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竞争力的核心要素。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历史文化遗产作为不可再生的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源,将日益成为经济发展的基础资源、战略资源。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征集、整理、研究、利用,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郴州文化强市战略实施,促进地域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做好历史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征集、整理、研究、利用与开发,既是全市人民的共同事业,更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责任。全市上下应充分认识到做好历史文化遗产研究对文化遗产保护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历史文化遗产征集整理研究工作纳入文化强市战略的重要内容,真正确立历史文化遗产在征集整理研究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利用的发展思路,统筹推进全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二)建立《郴州市历史文化遗产研究纲目》。以市委、市政府印发的《郴州市文史工作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为依据,在全市开展一次历史文化遗产及历史文献资料的普查和现存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保存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对全市历史文化遗产及历史文献资料的类型、地点分布、文化内涵、保存状况进行评估认定,实行数据库管理。明确由文物部门牵头,在原有历史文物保护目录的基础上,建立全市珍贵历史文物、重要历史文化遗址研究纲目;由市非遗保护中心牵头,建立全市非遗传承文化研究纲目;由市文史研究会牵头,建立全市古、近、现代反映郴州历史进程和社会发展的历史文化研究纲目。三个分类纲目形成后,实行三个纲目统筹,突出历史关联和重点,列出郴州的重要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重要物质文化遗产、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郴州社会发展史和城市发展史,建立《郴州市历史文化遗产研究纲目》。按《规划纲要》要求确立抢救保护、征集、整理、研究近期(5年)、中期(10年)、远期(15年)时间表,明确征集、整理、研究、保护的责任单位和协助单位,制定预期成果要求,有序地开展郴州历史文化遗产征集整理和研究工作,争取在较短时期内实现《规划纲要》五个一工程建设中提出的抢救保护一批珍贵历史文化遗产;收集整理出版一批文史研究重要文献的工作目标。

(三)创新历史文化遗产资料征集整理研究工作机制。一是按照《郴州市文史工作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的要求,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经费的机制,将历史文化遗产资料征集、整理、研究经费纳入财政专项预算。还应明确从旅游、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中弥补征集、整理、研究工作中经费的不足。二是以市场为主导,创新政府购买服务体系,加强与国内大中院校的联系,吸引国内学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参与我市历史文化遗产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工作。三是由市政府任命一批市级文史研究员,建立本地文史研究专家库,充分发挥其在市县两级文史研究会历史文化研究中的重要作用,参与和指导各地有序开展历史文化研究工作。四是建立考评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将历史文化遗产资料征集、整理、研究工作纳入各级各职能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整章建制,有序推进工作深入开展。

(四)出台《郴州市文史工作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实施意见。依据建立的《郴州历史文化遗产研究纲目》结合《规划纲要》的要求,出台《郴州市文史工作中长期规划纲要(2015—2030)》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实行齐抓共管,量化征集、整理、研究任务、时间及预计效果的要求,建立详细的任务时间表,纳入绩效考核评估。并在实施意见中充分利用切实可行的考评机制和奖励机制,把对历史文化遗产资料的征集、整理、研究工作变成各相关部门的自觉行为,纳入单位议事日程,真正实现以全面开创郴州历史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征集、整理、研究为引领,以服务文化产业发展为重点的文化建设工作新局面。

 

 

 

政协郴州市委员会

201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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