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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民主评议作用 拓宽民主监督渠道
发布时间:2017-06-09     信息来源:桂阳县政协       作者:刘革新      字体:       (双击滚屏)

民主监督是政协的一项主要职能,也是政协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民主评议是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政协委员,集中对同级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的一种专项集体民主监督。这种方法成为人民政协在新形势下发挥作用的重要平台,也成为各地政协积极实践的履职举措。近年来,桂阳县政协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出发点,把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作为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头戏和突破口,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取得较好成效。

一、桂阳县政协开展民主评议实践的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我们在开展评议过程中,将评议的对象、内容、工作安排等重大问题主动向县委请示汇报,与政府沟通协调,保证评议活动的方向正确、目标明确;评议动员大会和集中评议大会邀请县委领导到会,对评议工作提出要求并听取意见建议;评议结果及整个评议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县委报告。近几年,我们大胆探索,建立健全了政协民主评议知情机制、保护机制、反馈机制、问责机制、激励机制等等,把评议结果与对被评单位绩效考核、干部管理使用挂钩,确保民主评议开展有制度保障,防止民主评议流于形式和走过场。

(二)把握原则,规范程序。在民主评议工作中,我们坚持“三个原则”、走好“四个程序”、突出抓好“三项工作”。“三个原则”,即坚持实事求是、广开言路的原则,公开透明、公正公平的原则,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四个程序”,即组织发动、调研评议、督促整改、定级处理四个阶段;“三项工作”,即社会测评、视察调研、集中评议三项具体工作。近五年来,我们通过政协全会推荐,常委会议协商,选择了群众关注、社会反响较为强烈的教育局、规划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房产管理局、电力公司及银信部门等19个单位工作开展民主评议,效果明显,受到了全县上下的一致好评。

(三)发挥优势,创新形式。我们政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一是把民主评议与视察、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等政协的经常性工作结合起来。民主评议后,及时把一些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撰写成建议案、提案或以社情民意专递的形式报送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促进了有关问题的解决。二是把民主评议与法律、行政监督等刚性监督结合起来。我们还通过选派委员参与行风评议、行政执法检查等工作把民主评议与行政监督结合起来,取得了良好的评议效果。三是把民主评议与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每次开展评议活动都邀请桂阳电视台、红网桂阳站、《今日桂阳》报等几家媒体进行报道,集中评议大会内容都在桂阳电视台全程播放,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拓展了民主评议的深度和广度,扩大政协民主评议的社会影响力。

(四)改进方法,增强实效。一是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自身素质。我们组织对评议员进行培训,系统学习与评议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熟悉被评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职能职责,掌握评议的工作方法和要求。二是深入调查研究,提升评议质量。在每次评议活动中,我们都成立民主评议小组,根据不同评议对象的特点,精心编制调研提纲,科学制订调研计划,组织委员潜心深入基层,广泛倾听、收集社会各界的呼声和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建议。三是突出整改督查,严格跟踪问效。我们本着“以评促改、边评边改”的原则,对被评部门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督促被评议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真正把问题的解决落到实处。

二、开展民主评议实践的几点体会

(一)民主评议越来越受到党政重视。通过几年来开展民主评议所取得的实效,桂阳县委、县政府越来越重视政协民主评议工作。每年的评议内容都写入工作要点报县委批转执行;每次评议政府工作前的交办会议,县政府领导都亲自参加并安排落实相关工作;每次视察活动都有县委、县政府领导参与,听取常委、委员意见,亲自解答问题;每次评议会议,县委、县政府都安排分管领导到会听取意见建议,对有关情况进行解答或说明;对政协的评议意见,政府都按时将落实情况回复政协。县委、县政府对政协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政协民主评议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是政协民主评议得到发展完善的前提条件。

(二)拓展了民主监督渠道。我县政协民主评议通过近10年的发展,已经从简单的对政府某些工作或现象提意见建议发展为对政府工作全方位的有计划有组织的评议,评议内容不断丰富、形式不断创新。一方面,监督形式有了创新。自开展民主评议工作以来,我们把民主评议作为履行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每年必不可少的专项工作,自2006年以来评议单位40多个,每年都选择4—5个单位开展专项评议活动。另一方面,监督内容有了延伸。评议的对象涉及经济管理部门、社会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等方面,评议的内容由工作向人、权力、制度等方面推进,包括制度建设、工作满意度、工作纪律、解决群众难点热点问题以及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等。

(三)促进了部门工作开展。一方面,促进部门正确行使权力。县直工作部门一般都忙于贯彻执行上级的政策和党委政府的决策,执行过程中是否正确、是否体现群众愿望,可能了解不够全面、不够客观,政协开展民主评议活动,通过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自下而上”开展调查了解,广开言路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帮助评议单位查找存在的问题,以科学发展、全局利益的视角帮助评议单位提出意见建议,用协商、民主的理念监督部门改正工作、提高效率,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高部门的决策力、执行力、公信力。

(四)提高政协影响力。一方面,提高了政协的监督力。开展民主评议后,民主监督有了专项的监督形式,形式更为直接,扭转了政协“监督无力”的状况,提高了政协的监督力。另一方面,扩大政协的社会影响。民主评议的议题是党政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政协开展民主评议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是同心同向的,与公众的盼望目标是一致的,政协的评议工作是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一部分,是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的一种有效形式,这种形式得到党委政府的支持和社会的肯定,提高了政协的社会影响;同时通过政协开展民主评议,用边评边改、边评边帮的办法,推动被评单位激活内部机制,改正方法,提高效率,把工作落实到实处,产生实际效果,达到党委满意、政府满意、群众满意、被评议单位满意的效果,扩大政协的社会影响。

(五)监督体系更加完善。我们把民主评议强化为民主监督的专项性工作,与党内的民主评议、人大的法律监督评议、纪委部门纪律监察评议、政府部门政风行风评议以及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相互作用、相互补充,既强化了政协民主监督,又进一步完善了我县的监督体系的建设。

三、目前民主评议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经过多年的实践,我县民主评议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特别是对政府工作的评议已经比较成熟规范。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直接影响了民主评议的深化。

一是认识不够到位。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认为政协民主评议是软监督,说了白说,作用不大,对部门正常工作甚至是一种影响和干扰,认为开展民主评议没有必要,对搞好民主评议没有信心;另一方面认为政协民主评议要来硬的,要采取比较强硬的手段让部门“怕”起来,以此来树立政协的权威。上述两个对立方面的片面认识,在评议和被评议双方都会存在,其原因主要是对人民政协组织认识不足,对民主监督是政治监督的内涵认识不深。

二是评议范围不够宽。政协政治协商是跟执政党协商,民主监督也是对执政党的监督。《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倾听来自人民政协的批评和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对政协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积极采纳。”但目前对党风建设的民主监督还比较薄弱,党委系统还未纳入政协民主评议的范围。

三是评议效果不够强。原因有四:一是评议者有“怕”的心理,怕得罪人,怕被评单位领导听不入耳、工作人员反感。因而评议的时候说好的多,批评意见往往笼统含糊。二是有时因各种条件所限,评议过程被简化、整改措施被弱化。三是整改措施的跟踪监督不够,一定程度上存在文来文往的形式主义,影响了评议效果。四是评议者的素质参差不齐、对评议中涉及的政策法规的理解把握不够也是影响评议效果的一个因素。

四是实践创新不足。民主评议许多地方都在搞,但都大体差不多,甚至可以说是雷同,效果还不如人意,离社会各界的期望还有差距。当前民主评议的方式、方法已不能很好地适应时代和形势发展的需要,也不能适应人民群众对政协工作的期待,创新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

四、进一步创新县级政协民主评议实践的思考

民主评议作为政协民主监督的一种形式,在政协民主监督中产生,必须根据党对新时期人民政协新要求和人民政协工作的实践,在探索和创新履行政协职能中不断的得到完善。针对目前县级政协开展民主评议中的问题,对进一步加强民主评议,提出如下几点思考:

(一)加强领导,坚持民主评议的政治性。加强领导,既是把握民主评议正确方向的重要原则,又是搞好民主评议活动的根本保证。既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政府支持和多方配合,努力营造有利于政协民主监督的大环境;又必须围绕实现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进行民主评议监督,把握民主评议的正确方向。

(二)把握尺度,提高民主评议准确性。政协的民主评议既不同于党内的纪检监督、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府的行政监督等刚性监督,也不同于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街谈巷议”和“茶余饭后”式的群众监督等柔性监督或者说软监督,它是一种有计划、组织、有人民政协这一基本政治制度保障的一种监督,可以说是柔中有刚、软中有硬,因此在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时,一定要把握“适度”的原则,找准位置,既不能隔靴搔痒、无病呻吟,又不能搞成检举揭发、检查批判式的活动,要注意方式、方法,对事不对人,以服务党政工作大局、促进被评议部门改进工作为着眼点和落脚点。

(三)积极创新,确保民主评议生命力。一是实行“双向”联动,叠加评议主体。对事关全局发展的重要议题、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采取上下两级政协上下联动开展评议活动或本级政协与同级相关监督部门联合开展评议活动,叠加评议主体的力量,增加评议的权威性;二是扩大评议主体,高规格召开评议会。对一些重要的民生议题,适当扩大参加评议大会的层次、范围、数量,高格局、高质量召开民主评议会,提高评议大会的影响力;三是结合政协经常性工作,展开多层次的测评活动。对于一些议题,内容如果与委员提案内容或委员专题发言内容相似的,可以结合提案督办、大会发言一起进行评议,评议可以分不同的层次、不同的内容以测评的方式去进行,如:主席会议,测评被评单位领导执行力满意度情况;政协常委会,测评被评议单位对该议题的重视情况;政协委员全会,测评被评议单位服务水平满意度情况。通过不同层次的测评,将测评情况综合向同级党委、政府汇报,向相关单位反馈通报,提升政协的影响力和监督力;四是建立互动平台,促进成果转化。在评议过程中,多方面、多渠道建立沟通互动平台,如在评议大会增加咨询互动议程,在政协网站设立资政平台等,让委员与被评单位领导和人员适度沟通,通过提出问题、咨询情况、分析原因、协商对策等途径,促进共识,推动被评议单位正视问题,提出措施,解决问题,实现评议成果的自觉转化。

(四)推进“三化”,增强民主评议科学性。民主评议作为民主监督的一种形式能否健康发展,关键是要建立运行保障机制。从我县的实践来看,保障机制要在二个层面上建立。一是政协自身层面要建立民主评议的基本制度。要总结民主评议的经验做法,把民主评议作为履行民主监督职能一项制度加以肯定,使民主评议工作有章可循。通过健全建立政协自身层面的基本制度,确保民主评议开展有规程、有制度,防止民主评议流于形式和走过场。二是争取党委政府层面制订支持政协开展民主评议的相关制度,规范政协民主监督的内容和形式,把民主评议作为重要形式予以支持;要主动将民主评议的监督安排计划、组织实施、取得成效向同级党委汇报、向同级政府通报、向同级人大沟通,营造有利于政协开展民主评议的大环境,争取党委、政府政策、制度方面的支持。如结合绩能考评、政风行风评议,把政协的民主评议列入党委政治文明建设内容,把部门接受政协的民主评议列入考核内容等。通过两个层面的制度框架构建,推动民主评议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促进民主评议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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