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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04-14     信息来源:市政协办       作者:      字体:       (双击滚屏)

湖南省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我省政党协商的具体内容、形式、程序和保障机制。

一、政党协商的意义

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基于共同的政治目标,就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直接进行政治协商的重要民主形式。政党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加强政党协商,有利于扩大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有序政治参与、畅通意见表达渠道,有利于增进政治共识、广泛凝心聚力,有利于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无党派人士是政治协商的重要组成部分,参加政党协商。

工商联是具有统战性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参加政党协商。

二、政党协商的内容

中共湖南省委同民主党派省委开展政党协商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共湖南省党代表大会、中共湖南省委员会的有关重要文件;有关重要地方性法规和重要政府规章的制定和修改建议;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省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建议人选;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等重要问题;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的重大问题;其他需要协商的重要问题。

三、政党协商的形式

(一)会议协商

1. 专题协商座谈会。由中共湖南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主要就中共湖南省委员会重要文件出台之前征询有关意见,中共湖南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之前征询对经济工作的意见,中共湖南省党代表大会、中共湖南省委全体会议之前征询对工作报告的意见,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其他重要规划出台之前征询意见,一般每年45次。

2. 人事协商座谈会。由中共湖南省委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主要就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省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建议人选名单在酝酿阶段进行协商。

3. 调研协商座谈会。由中共湖南省委负责同志主持召开,按照“党委出题、党派调研、政府采纳、部门落实”参政议政调研模式,主要就民主党派省委的重点考察调研成果及建议进行协商,邀请有关部门参加,每年召开参政议政专题调研成果汇报会。

4. 其他协商座谈会。由中共湖南省委负责同志或委托省委统战部主持召开,通报中共湖南省党代表大会、中共湖南省委全体会议、中共湖南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定期通报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法院、检察院、财政等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二)约谈协商

1. 中共湖南省委负责同志交友谈心活动。中共湖南省委负责同志根据“关于进一步健全中共湖南省委常委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定期开展谈心、不定期开展走访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2. 暑期谈心会。每年暑期组织各民主党派省委班子成员开展专题谈心活动,不断增进共识,筑牢共同思想基础。

3.民主党派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可约请中共湖南省委负责同志个别交谈,就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参政党自身建设等重要问题反映情况、沟通思想。

(三)书面协商

中共湖南省委就有关重要文件、重要事项书面征求民主党派省委的意见建议,中共湖南省委常委民主生活会之前听取对常委会工作及常委会成员的意见,民主党派省委以书面形式反馈。各民主党派省委就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重大问题以调研报告、建议等形式直接向中共湖南省委提出意见和建议。民主党派省委负责同志可以个人名义向中共湖南省委和省人民政府直接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四、政党协商的程序

(一)会议协商的程序

1. 制定协商计划。根据年度工作重点,每年年初,由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会同省委统战部,在广泛听取民主党派省委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等部门研究提出全年会议协商计划,确定议题、时间、参加范围等,报中共湖南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由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下发年度协商计划,通报各民主党派省委。

2. 做好协商准备。承办单位和省委统战部按协商计划组织实施并落实有关工作。各承办单位负责落实议题、时间、地点、出席领导、拟制邀请函,除协商人事事项外,其他议题一般至少提前5天将需征求意见的有关材料提供给各民主党派省委,并做好会务工作,联系宣传报道。各民主党派省委根据年度协商计划及具体议题认真调研、集思广益,重点听取党派成员和专家学者的意见,经集体研究后形成书面材料。省委统战部负责政党协商工作的协调督促,协助送发邀请函及有关材料,建立协商档案等。

3. 召开协商会议。会议协商中,中共湖南省委负责同志作有关情况说明,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求同存异。民主党派省委主要负责同志发表意见建议,进行交流讨论,相关书面意见建议在座谈协商时交各承办单位。

4. 落实协商成果。由承办单位整理会议纪要或协商意见,在文稿拟制和工作部署中充分吸纳有关意见;重要协商成果列入中共湖南省委常委会议相关议题,供决策参考。承办单位应当积极采纳落实协商成果,并对办理情况进行及时反馈。省委统战部对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和汇总,由中共湖南省委在年底的专题调研成果汇报会上予以通报。

(二)约谈协商的程序

1. 健全和落实联谊交友制度。中共湖南省委负责同志根据联谊交友的分工情况,开展好相关工作。每年着重与党外代表人士开展“五个一”活动:开展一次交心谈心、委托一个课题调研、进行一次走访慰问、出席一次工作活动、解决一个工作难题。

2. 开展暑期谈心活动。中共湖南省委委托省委统战部,由省委统战部部务会成员在每年暑假期间开展与民主党派省委班子成员的谈心活动,以集体谈心和个别谈心相结合的方式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增进共识。每年暑期谈心党外人士所提意见建议由省委统战部汇总报中共湖南省委,相关部门进行研究、采纳并反馈。

3. 民主党派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提出的约谈,可由省委统战部报中共湖南省委,并协助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落实。

(三)书面协商的程序

中共湖南省委提出的书面沟通协商,由省委统战部负责落实。民主党派省委的协商意见由省委统战部汇总后报送中共湖南省委。各民主党派省委或其负责同志向中共湖南省委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实施“直通车”制度,由各民主党派省委报送,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受理,呈送中共湖南省委负责同志批示;由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督促相关部门办理,并将领导批示及部门办理、采纳落实等情况适时回复。

五、政党协商的保障机制

(一)完善知情明政机制。积极搭建知情明政平台。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等有关部门,应适时向民主党派省委直接提供有关材料,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民主党派省委的需要视情提供有关材料。中共湖南省委负责同志开展的省内外考察调研以及重要外事、内事活动,可根据需要、经统一安排邀请民主党派省委负责同志参加。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民主党派省委的联系,定期提供相关材料,举行通报会、报告会,加视情邀请民主党派列席有关工作会议、参加专项调研和检查督导工作。

(二)健全调研工作机制。每年年初,由中共湖南省委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邀请各民主党派省委开展重点考察调研,由省委统战部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帮助优化调研选题,提供相关材料,协助民主党派开展考察调研。各民主党派省委确定重点调研课题后,按照“上下联动、多方互动”的调研机制开展调研。每年年底,由中共湖南省委组织召开参政议政专题调研成果汇报会,并通报上一年度参政议政专题调研成果和政党协商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汇报会后,由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会同省委统战部组织协调对参政议政专题调研成果采纳落实工作向有关部门交办,参政议政专题调研成果纳入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支持各民主党派省委结合自身特色及政党协商计划内容开展经常性考察调研。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民主党派成员所在单位应为其参加调研考察等参政议政活动提供支持和保障,费用由所在单位报销,并应计算工作量。

(三)强化督办反馈机制。需要办理的协商意见由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会同省委统战部交付有关部门办理,办理情况一般在2个月内向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报告,并抄送省委统战部,由省委统战部反馈各民主党派省委。采纳落实各民主党派省委参政议政专题调研成果的有关单位应落实“三个一”制度:即进行一次走访,开展一次座谈(或调研),形成一份书面答复意见。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将政党协商计划落实情况纳入省委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加强监督检查,推进意见建议办理落实。

各市州党委要结合实际,参照上述规定对开展政党协商作出具体安排。

六、加强和完善党对政党协商的领导

政党协商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各级党委要按照中央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把握正确方向,充分发扬民主,广泛集智聚力,确保政党协商规范有序、务实高效、充满活力。

(一)高度重视政党协商。要深刻认识加强政党协商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政党协商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领导、统筹安排,切实纳入决策程序,从制度上保障协商成果落地。把政党协商列入新闻宣传工作计划,改进宣传方式,加强正确舆论引导,相关新闻报道应体现民主党派主委职务。对政党协商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纳入对有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项目。

(二)营造良好协商氛围。党委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民主,自觉把协商民主建设贯穿于各领域,坚持有事多协商,遇事多协商,做事多协商,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讲真话、建诤言,形成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协商氛围。坚持真诚协商、务实协商,求同存异、体谅包容,提倡在协商中加强互动交流,允许不同意见表达,在各种观点交融互鉴中,凝聚最大共识。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以党内民主带动和促进协商民主发展。

(三)加强协商能力建设。党委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强化政党协商意识,熟悉政党协商方法,总结政党协商经验,推进政党协商实践。支持民主党派加强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协商水平。加强学习培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支持民主党派密切与党政有关部门、人民团体、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联系,积极为民主党派开展调查研究、建设特色智库提供条件。支持民主党派加强思想、组织、制度、机关建设,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能力。各民主党派省委要加强对政党协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落实年度政党协商计划,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切实提高协商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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