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环管理”带来开放效应
———湖南省政协探索协同推进提案办理记事
湖南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日前公布《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审工作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湖南师范大学等7所高校获得教授职称评审权,省政协提案《关于加快推进高等学校“去行政化”进程的建议》得到积极回应;采纳省政协提案《关于加强长沙市雾霾治理的建议》等建议,长沙市政府日前发布号称“史上最严”的《长沙市应对霾天气全社会联动方案》……通过科学运用“闭环管理”模式,2014年湖南省政协提案工作成绩斐然。据悉,省政府编制《民间投资参与公共领域建设投融资指南》、出台《关于进一步维护环卫职工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等决策的制定,均得益于省政协提案的推动,提案办理工作的开放效应凸显。
“提案工作是由多个环节相互衔接、有机组成的统一整体,要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质量,就要增加系统观念和全局观念。”在2013年省政协重点提案办理情况汇报会上,省政协主席陈求发首次提出了“实行闭环管理”的工作思路。“所提问题只有能得到解决,才算圆满。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做到环环相扣,避免漏洞的出现。”他表示,一定要避免“年年提,提了白提”等问题的出现,要协同推进“提、立、办、督”4方面工作,做到“提一件,是一件;办一件,成一件。”
如何将“闭环管理”这个在管理学上的“热词”运用到提案办理中?省政协狠下工夫,将提案协商与专题协商、对口协商和界别协商等协商方式融会贯通,将提案协商与民主监督综合运用,从“提、立、办、督”入手,探索出了一条求真务实的提案办理良性循环之路。
“提”到点子上:“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线。”陈求发多次强调,要实现提案工作由数量型向质量型的转变,提高提案质量要从源头抓起。为此,年初,省政协提案委在省政协门户网公布了100个提案参考题目,并发出提案“征集令”;同时,召集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和省直厅局单位召开提案征集座谈会,并向承办单位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政情通报会、开展调研等,引导精准选题。
2014年4月,省政协组织召开新型城镇化提案征集座谈会,引导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省政协各专委会提出13件提案,其建议和意见最后被全省新型城镇化会议文件全盘吸纳。此外,省政协还加大界别提案征集,在全会期间开展界别提案讨论,由各专委会牵头组织各界别委员共商提案选题,形成选题重点。
“立”要高标准:“67.8%——2014年省政协提案的立案率,这个数据是历年来最低。”省政协提案委主任王剑平告诉记者,“不搞凡提必立”。今年以来,该省政协修改了立案标准,立案要通过大会提案组初审、提案委复审、主席会议把关这三道程序,明确了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的,或涉及承办单位过多等15种不予立案的情况,对达不到立案要求采取撤案或转为信息,对内容相近的进行并案处理。
“办”到实在处:2014年以来,省政协坚持高层协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政协领导对政协工作的重视。一年来,共摘报重要提案12篇,省委书记徐守盛和省长杜家毫等省领导共阅批10件,省委常委、省政府领导均参与重点提案的协商办理活动;省政协主席和副主席各领办了2件以上的重点提案。同时,坚持联动协商机制。一方面,与省委、省人大、省政府联合走访重点提案办案单位,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协商、检查和督促;另一方面,实行省市政协联合办案,如就《关于将欧阳询文化园列入湘台文化创意产业园重点项目并给予重点扶持的建议》提案,与长沙市政协联合召开办理协商会,促进了提案的更好落实。此外,省政协还将专题协商与提案协商相结合,组织大气污染防治等提案的专题协商会,为采纳落实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将广泛协商机制贯穿其中,邀请党派团体、政协各相关专委会、知名专家等各界人士参与面对面提案协商。
着力发挥界别优势,突出提案协商重点成为“办”中亮点。2014年省政协全会期间,工会界别在进行小组讨论时,特意留出专门时段,商讨界别提案选题。7月,《关于维护环卫职工合法权益的对策和建议》的界别提案通过办理协商,承办单位现场答复,将提请省政府对各市州环卫职工尤其是临聘环卫职工的薪资水平、环卫津贴比例等予以明确,并将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对地方环卫职工的工资福利予以支持。省政协提案委负责人表示,界别提案是进一步提升提案质量和办理效果的重要来源,以界别为依托开展调研并撰写提案,能更好地发挥政协组织优势,产生1+1>2的效果。
“督”在结案时:“闭环管理”最为关键的一环是“结果”,提案办理结果如何,督促、检查、考核至关重要。记者在十一届省政协二次会议上发现,同提案工作报告以附件形式发放给委员的,还有一份中共湖南省委《关于2013年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此外,近年来,该省政协对提案办理情况开展了综合测评和民主评议工作,并在省政协常委会上进行通报。
6月14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从完善提案交办制度、规范提案办理内部运行机制、强化提案办理协商机制、抓好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提出了,“完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提案办理与干部考核、选拔挂钩。至此,省政协以《实施意见》为标准,在“闭环管理”模式之下,提案工作迈出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步伐。
(本稿源于《人民政协报》,记者刘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