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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协的形成与发展
发布时间:2014-12-18     信息来源:湖南省政协门户网站       作者:      字体:       (双击滚屏)

湖南省政协的形成与发展

政协湖南省委员会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的地方组织,作为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渠道,是在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从1950年省各届人民代表会议召开至今,她走过了曲折而光荣的历程,大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0年10月至1955年2月):解放初期,由于召开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尚不成熟,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的规定,经湖南省人民政府第二次委员会会议决定,呈请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并经过长期的准备工作,于1950年10月15日至25日,在长沙举行了湖南省一届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并由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大职权。会议根据《湖南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组织条例》,选举主席、副主席、委员共80人组成湖南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常设机构,同时又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组织,也是政协全国委员会的下级机关。省协商委员会代行人民政协组织法规定的地方委员会职权。1954年8月,湖南省一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完成其光荣使命。至1955年2月,湖南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历经二届,共召开了17次省协商委员会全体会议。省协商委员会两届主席均为程潜。

第二阶段(1955年2月至1966年5月):根据1954年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协章程的规定,在省协商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政协湖南省委员会。1955年2月,省政协一届一次会议在长沙举行,省政协成立。作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地方委员会,它是团结湖南省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它爱国民主人士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地方组织。省政协一届委员会包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等22个单位(或界别)的代表人物,人数较省协商委员会多,代表面也更为广泛。从1955年至1966年,省政协历经第一、二、三届,共召开了七次全体会议。这段时期是湖南省政协工作开展较好的时期之一。省政协第一届委员会主席为周小舟,第二、三届委员会主席为张平化。

第三阶段(1966年5月至1976年10月):这段时期是地方人民政协组织发展的停顿时期。十年内乱中,政协湖南省委员会的机构被撤销,一切活动被迫停止。

第四阶段(1976年10月至今):1977年11月,省政协四届一次会议在长沙举行,省政协恢复活动。以1978年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的召开为标志,人民政协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新时期的人民政协成为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经过拨乱反正,中共中央把工作重点由“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省各级政协也将工作重点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轨道上来。省政协切实贯彻执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开创了湖南政协工作的新局面。省政协委员的人数有所增加,联系面更加广泛。1989年,省政协六届二次会议增加了4名湘籍居香港人士为省政协委员。省政协荟萃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和有识之士,代表着各方面的利益和要求,成为湖南省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1990年4月,省政协六届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规定》,对省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目的、主要内容、主要形式和基本程序作出了明确的、具体的规定,以保证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有效执行,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朝着经常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从1977年到现在为止,省政协经历了第四、五、六、七、八届,共召开25次全体会议。四、五、六、七、八届委员会主席分别是毛致用、周里、程星龄、刘正、刘夫生、王克英。

政协湖南省委员会作为湖南省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具有广泛代表性、党派合作性、民主协商性的特点。它的广泛代表性是省内其它政治组织所不具有的。根据我国不同历史时期中心任务的需要和社会状况的变化及统一战线的发展,它适时地调整自己的界别构成。如省政协一届委员会包括了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等22个界别,而省政协六届委员会则包括了29个界别。全省政协委员从1600多人发展到现在的23000多人。人民政协作为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是以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为基础组织的。人民政协是中国唯一的有所有合法政党参加并以本党派名义在其中活动的多党合作组织。在湖南,各民主党派都参加了省政协,与各人民团体共同构成省政协的组织基础。按照“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这一团结合作的方针,省内的各民主党派在省政协中就有关国家大事、湖南政治经济的大政方针等重大问题,以本党派名义提出提案,发表政见,同中国共产党进行协商,沟通思想,并互相监督。人民政协的民主协商精神贯穿于政协的一切工作之中,是人民政协的基本议事原则。在中共湖南省委的领导下,参加省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在政协组织里,就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全省的重要事务在决策之前进行讨论协商,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修改或完善决策。这种民主协商的办事原则,同中共湖南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等组织的办事原则有着显著的区别。

省政协在湖南的政治结构和政治运作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在湖南,实现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各级人民政协。省政协是全省各党派共同组成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固定组织,是各党派、团体和界别共商国事,协商省内重大事务,进行民主监督的重要机构。没有人民政协,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便失去了其重要的组织依托。在省内的中共湖南省委、省人民代表大会、省人民政府、省政协四大机构中,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权力机关,对省人大没有制衡作用。对政府而言,它只有建议之责,无决定之权。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统一在中共湖南省委的领导下,分工协作,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我国政治运作机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中共中央、全国政协的有关精神,中共湖南省委转发了《政协湖南省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规定》,把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要在人民政协中进行协商,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意见。这对于保证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避免或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实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民政协的地位,归根到底体现于它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政协湖南省委员会自建立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土改、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组织各界人士学习等方面;在实现国家工作重心的转移,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促进祖国统一的事业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政协湖南省委员会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的地方组织,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方面;在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方面;在为经济建设服务、为改革开放献计献策方面;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在运用自己的优势,广交朋友、宣传政策,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方面正在发挥着要重要的作用,也必将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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